技术文章
Technical articles在企业日常生产中,安全设备犹如散布在各处的警戒“哨兵",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保护着生产环境安全运行。但有企业却将“哨兵"缴械,关闭气体报警器等报警装置,人为制造了监测空白,使泄漏风险完quan失控,掐断了最后的预警生命线,由此埋下“隐形zha弹"!
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否需要定期检定?
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当定期进行检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可燃气体探测器属于安全设备,应当定期检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693-2011)第5.5条进一步明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