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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4
    西安市公布4起“扬尘污染”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5年2月19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巡查发现太白北路某建筑工程公司在太白北路边家村工人文化宫项目施工中,未对砂石、土方等物料采取覆盖防尘措施,导致扬尘弥漫。经调查,该公司违反了《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堆放的物料采取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由于未覆盖土方、砂石面积较大,情节严重,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向涉事企业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根据相关规定处以罚款。案...

  • 20257-4
    一地多个露天矿山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控尘防污环节严重缺失,矿山、堆场、生产线、运输道路均成为扬尘污染的重灾区。面对工业扬尘的顽疾,环泰HT-DS200泵吸款扬尘PM2.5检测仪,成为工业企业破解扬尘治理难题的科技利器。它可以提供精准监测、稳定运行、智能联动、可视化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解决方案。环泰HT-DS200泵吸款扬尘PM2.5检测仪的核心优势在于其强大的工业级监测能力与稳定性。它采用先进的泵吸式采样技术,配备yuan装进口气泵,确保采样流量恒定。内置工业级激光散射原理传感器模组,能够24小时实时、高精度地监...

  • 20256-30
    未及时规范清扫木粉尘!广东省某家具有限公司被罚

    基本案情2025年4月21日,西樵镇组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佛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的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木粉尘,属于粉尘she爆企业;该公司存在已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但粉尘作业区域木粉尘未及时清扫的行为。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第10号令)第十一条第十项的规定,“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的情形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开料设备,并撤出作...

  • 20256-27
    作业现场积尘严重!江苏省某科技有限公司被罚

    案情经过2025年4月22日,执法人员在对江苏省无锡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粉尘清理制度未落实、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行为。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关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惠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进行立an调查,拟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案情警示粉尘爆炸,指可燃粉尘在受限空间内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粉尘云,在点火源作用下,形成的粉尘空气...

  • 20256-27
    未采取降尘措施致扬尘严重超标!上海一工地被罚

    基本案情回顾2024年11月30日,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接到区建管委案件移送线索:某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在南翔镇一项目地块进行施工作业时,存在裸土覆盖不到位,未进行洒水降尘,导致扬尘严重超标(最高已达4.892mg/m³),对周边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违法行为认定与法律依据接到相关线索后,南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中队)第一时间前往项目工地依法进行核实处置。经检查发现,该工地处于景观绿化和内部道路铺装作业阶段,存在不同程度裸土覆盖不到位、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的等违法违规行为。...

  • 20256-27
    建筑工地扬尘严重!四川省某建筑公司被罚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南溪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南溪区某项目施工单位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检查。检查中发现:该项目在土石方施工作业中,未使用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南溪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遂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对南溪区某项目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现场可见:工地现场土石方施工作业时,未采取降尘措施,扬尘严重。处理结果南溪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经调查认为,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期间,未采...

  • 20256-27
    山东一新材料企业闪爆,安全员追刑责!

    近日,该起事故调查报告发布,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生产、员工违章操作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存在man报行为,法定代表人马某某未向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建议给予追究刑事责任人员系邱某某,该公司安全管理员,而其余法定代表人、生产经理、车间主任、班长、技术负责人等人均仅受行政处罚。事故直接原因分析01操作人员违规操作3#成色剂生产操作人员违反离心机操作规程,在进料管端口未设置连接法兰,离心机进料口法兰缺失的情况...

  • 20256-27
    一制造厂储存、使用危化品可燃气体报警器未通电被罚

    处罚案例2025年2月14日,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某玻璃钢制造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层化学品中间库内存放5桶不饱和聚酯树脂(每桶220公斤,闪点38摄氏度),库内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通电源,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3.3条的规定;二层糊制车间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闪点38摄氏度)、胶衣树脂(闪点31摄氏度)对玻璃钢产品进行涂刷,现场已设置通风装置,未见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等安全措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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